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 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中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本网站上网盟会员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讯等)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本公司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合法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严禁在本网站展示产品图片等资料。 浏览者可以下载本网站上显示的资料,但这些资料只限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浏览者没有获得本公司或相应权利人书面许可,不得分发、修改、散布、再使用、再传递上述资料或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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